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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后,满足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

2、材料审核: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审核无误后,于3月底前将材料报送给省考试院。
3、等待审核结果: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评审与授予: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自考学士学位申请的时间限制为毕业后一年内。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毕业后一年内没有提出学士学位申请,你将失去申请的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学士学位申请的时间限制是硬性规定,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进行延长或豁免。因此,如果你想要获得自考学士学位,需要在毕业后尽快提交申请。
2026年3月-2026年9月
考试时间期末考试时间: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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