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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位证,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对于符合条件的自考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专科学历考生不能申请。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

1、提出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需要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学士学位。这包括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两份,并提交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2、材料审核:市考试院或自考办会对申请人的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3月底前将材料报送给省考试院。
3、初审与推荐:省考试院对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评审与授予:主考学校的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对申请学位者进行逐个评审。评审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2026年3月-2026年9月
考试时间期末考试时间: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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