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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需要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学士学位。这包括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两份,并提交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2、材料审核:市考试院或自考办会对申请人的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3月底前将材料报送给省考试院。
3、初审与推荐:省考试院对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评审与授予:主考学校的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对申请学位者进行逐个评审。评审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一般来说,自考生每年有两次申请学位的机会。不过,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校不同,时间可能也会有所差异,具体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需要注意的是,自考学位申请是有期限的,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具体申请要求期限以各主考院校通知为准。因此,想要申请学位证的同学,可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主考院校提出申请。
2026年9月01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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