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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考本科科目
必考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毕业论文、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公共政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社会学概论、西方政治制度、领导科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
选考科目:企业管理概论、财务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机关管理等。

2.自考专科科目
市政学、公文写作与处理、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大学语文、公共关系学、现代管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心理学、政治学概论、社会研究方法、力资源管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一)等。
自考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2026年9月01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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