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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在职人员通过自考获得了更好的职业机会,一些待业青年通过自考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他们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了:提升学历,是改变命运的重要途径。

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自考制度的历史意义。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社会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需要大批的建设人才,一些被文革耽误的青年求学欲望很强,当时的高等教育学校难以满足青年的上学需求。1977年8月的《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指出:“教育要两条腿走路,大专院校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是一条腿。”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提供了重大的理论指导。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1年1月,国务院批准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
2.自学考试的特点。
(1)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而设立的,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具有广泛的认同性。自考以其开放式的高等教育制度,为实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得到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3)学习方式灵活。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2026年9月01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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