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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课程合格证书有哪些用途?

一、自考课程合格证书有何用途: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简称为《课程合格证书》)是考生课程合格的凭证,是考生办理转考、申请毕业的主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妥善保存。
二、自考课程合格证书如何领取:
1、网上报名选择“自取”的考生在下一轮次考试前一周,持上一轮次参加考试的《考试通知单》到报名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领取。另外,各区县考办、助学单位在每年的5月和11月毕业申报期间集中发放。
2、网上报名选择“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考生,《课程合格证书》通过所在地市邮政速递局邮寄给考生。
自学考试简介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2026年9月01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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