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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领取毕业证要注意什么?

1.曾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参加考试的,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上旬,9月上旬)办理转考并档手续,方能办理毕业证。
2.持有全国英语等级、全国计算机等级等相关证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上旬,9月上旬)办理免考手续,方能办理毕业证。
3.本人毕业材料中有姓名不符,或音同字不同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因特殊原因更名换姓的,既要出具本人居住地派出所的证明,还须出具公证部门的公证书,方能办理毕业证。
4.从2001年元月开始全国执行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
(1)2000年12月31日前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实践性环节课程和本科加试课程在2002年12月31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一律按老专业考试计划审核毕业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考完并合格的考生均按新专业考试计划审核毕业资格。
(2)2000年12月31日前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只有免试手续未办理,应按要求办理免考手续。如果其用于免试的有关证书及课程是在2000年12月31日前考试通过的,仍按原专业考试计划审查毕业资格,其他均按新专业考试计划审查毕业资格。








2026年9月01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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