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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在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后,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需填写学士学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

2.材料审核: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将审核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评定表。审核无误后,于3月底前将材料报送省考试院。
3.等待审核结果: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评审与授予:主考学校的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x员会将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者,将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学士学位申请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申请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未提出申请,将失去申请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学士学位申请的时间限制是硬性规定,无法延长或豁免。
自考每年有两次时间申请领取学位证,分别为6月和12月,向当地自考办申请递交资料后,半年内可以拿到。具体领取时间以院校公布为准。








2026年9月01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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