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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申请中的盖章要求包括在《毕业生登记表》的“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处必须加盖公章,不得空章或加盖其他内部业务章。这一要求旨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所盖的公章与考生的工作单位及个人主要简历内容一致。对于待业或无业的考生,应加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或者到毕业所在的原学校盖章。如果考生因个人填写虚假信息、加盖假章或者加盖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单位公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自考毕业申请盖章非常重要。自考毕业申请表中的单位盖章是获得自考毕业证书的重要前置条件。这一环节不仅是对自考生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综合评价,也是对其工作表现和思想品德的认可。单位盖章的过程包括对自考生的职业素养、道德品质、诚信度等方面的评价和考察,这项评价不仅是对自考生的肯定,也是对其工作能力和个人品质的证明,对考生的工作和学习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此外,自考毕业申请登记表必须有盖章,否则本次毕业申请审核无法通过,需要半年后再重新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因此,自考毕业生必须重视毕业申请表中的单位盖章环节,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毕业进程。








2026年9月01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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