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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自考学士学位只能申请一次。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自考学位证是有申请条件的,各院校的要求不太一致,考生以本院校的要求为准。考生一定要查看申请条件,最好在毕业之前查看,因为各院校都会对专业课程的分数有限制,若成绩没有达到标准可以重新报考该课程刷高分数。








2026年9月01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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